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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。对于抢劫犯来说,较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,侵犯人身权利,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。正因为如此,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。
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,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。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,就构成抢劫罪。“数额特别**”和“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”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。广东良好状王抢劫罪律师团队地址: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602房。法律咨询电话:(邹律师)(蔡助理)(蔡助理),QQ号码:公交站:广东工大站,2.地铁站:区庄c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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